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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获批
[ 编辑:admin | 时间:2018-11-15 09:20:51 | 浏览:1322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11月10日,市长办公会议正式批准了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要求海门市必须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转变发展理念,推广与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

    据悉,海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遵循“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原则。规划总体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海门市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的海绵建设塑造海门市城市新形象,落实“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方式,彰显海门市滨江花园城市的魅力。建设目标:近期,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预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2平方公里;远期,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预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60平方公里。

    规划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和水资源四个指标。其中水生态径流控制指标:规划海门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对应设计降雨量22毫米。生态岸线恢复:到2020年,生态岸线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30年,生态岸线比例达到60%以上。水环境中水质环境标准:近期消除黑臭,远期不低于IV类水。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率,悬浮物总量削减率近期大于50%,远期大于60%。水安全方面,规划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河道采用20年一遇的排涝标准进行整治,内涝防治标准为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新建地区管网设计重现期采用2至3年一遇,其中以3年一遇为主。水资源方面,规划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2020年达3%以上,2030年达到5%以上。

    海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系统方案由水安全系统方案、水环境改善系统方案、水资源利用系统方案、水生态修复系统方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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