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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获国务院批准
[ 编辑:admin | 时间:2017-03-14 08:53:17 | 浏览:5064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原则同意《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

 国办通知指出,黄石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逐步把黄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提出,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0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通知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4.7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黄石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通知还提出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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