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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政工程材料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4-04-24 16:39:15 | 浏览:3177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一、招标人: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地  址:东平县佛山街西首   联系方式:13853809755
二、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龙潭路17号     联 系 人:吕安亮
联系电话:15163897280           传    真:0538-6270066
邮    箱:taxdcg@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4-024
四、项目名称:汇河街、青龙街、贵和路、虹桥路等工程建设材料
项目编号:XDZB-2014-034
五、预算(招标)控制价:477.7704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 单位 数量 预算(招标)
控制价(万元)
1 石材 路沿石 m 8822 75.5424
树穴石 m 1670
2 排水管 Ø800*2000(2m/节) 5511 199.85
Ø300*2000(2m/节) 102
Ø300*1000(1m/节) 46
3 井盖及泄水篦 井盖 190 7.33
泄水篦 148
4 人行道砖 细石混凝土高强透水砖 24660 69.048
5 太阳能路灯 详见招标文件 80 88
6 电缆及穿线管 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m 10000 38
穿线管 m 10000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第二标段至第五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产品须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第六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产品须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代理授权书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5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东平县宿昌路中段,杭州花园西门对过)。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第七项所要求的其它资料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平县京鲁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4年5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平县京鲁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地    址:东平县佛山街东首(北实小东邻)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人民政府网。
十三、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8-2858759
投诉邮箱:dpzfc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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