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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路灯、零星养护材料的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15 15:37:42
| 浏览: 1653次 | 来源: | 作者: ]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路灯、零星养护材料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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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8-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路灯、零星养护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2148G |
二、项目概况: |
标包一:金卤灯(一);标包二:金卤灯(二);标包三:路灯基础及庭院灯基础;标包四:维修井及铁窨井;标包五:灯罩; 标包六:螺口高光效高压钠灯灯泡; 标包七:变频镇流器及单功率镇流器; 标包八:插入式节能灯灯泡及节能灯灯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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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投标商在宁波地区须有常驻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且包括:
1)标包一、标包二:经销商参加投标所投灯具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标包三--标包八:经销商参加投标所产品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2)标包三--标包六:投标商须提供2010年元月起至今至少一个同类产品的成功案例(评标时合同原件备查);同一品牌只能允许一家供应商投标;
3)标包七: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认证CCC认证证书。投标商须提供2010年元月起至今至少一个同类产品的成功案例(评标时合同原件备查);同一品牌只能允许一家供应商投标;
4)标包八:须为国际知名品牌或者具有“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国内品牌;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商须提供2010年元月起至今至少一个同类产品的成功案例(评标时原件备查);同一品牌只能允许一家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08月2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www.nbzfcg.cn“采购公告”栏目免费下载,本招标文件是电子版压缩加密文件。请在2012年8月27 日17:00前,请将报名登记表及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提交(或传真)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0910室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密码。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2年09月05日14时3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904室。 |
八、开标时间: |
2012年09月05日14时3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904室。 |
十、其他事项: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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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87185130
传真:87282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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