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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崇信县迎宾大道路灯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9-04 09:45:58 | 浏览:1529次 | 来源: | 作者: ]
崇信县县城东入口迎宾大道路灯政府采购公告
 
    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崇信县县城东入口迎宾大道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注册的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能力提供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相应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
CHXZHC-201218
二、招标内容
路灯158盏、控制柜16套等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二)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三)投标人需提供: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⑦生产企业和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认证;⑧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所有资料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现场核查原件。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1.供应的设备须有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 投标商必须持有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产品鉴定证书;还需进一步明确提供技术参数;
3.投标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投标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5.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
6.投标商近3年在国家质量抽检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7.投标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商必须对本次采购设备按包投标报价
四、报名验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2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在崇信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办公室(8206室)发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不邮寄,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0日上午11:30前。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信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办公室(8206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0日下午4:00在崇信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开标。
联系人: 张小龙          刘永会
电    话:0933-6124619    0933-6124910
  
               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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