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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水污染源、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和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及管理维护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11 18:18:46 | 浏览:1500次 | 来源: | 作者: ]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水污染源、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和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及管理维护设备二次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9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远    电话:0311- 878016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0311-87908679
招标文件制作人:管建萍  电话 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      电话 0311-87908672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电话 0311-87801790
采购内容:B包 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及管理维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投标资格: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已投入使用的DR-803A型72台水质自动采样器生产厂家的售后维护授权或此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该认证证书复印件,中标后审验原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投标时提供该采样器环保部环保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中标后审验原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B包 1000元,售后不退。已在首次招标阶段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
投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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