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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宁阳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招标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宁阳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宁阳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管材采购,分为三个包:
投标单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货物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同类货物历史不少于2 年; 2、在山东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办事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产品检验报告; (4)产品生产许可证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厂长 联系电话:0538-545257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办事处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538-8267708 18653877528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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