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中华世纪坛外景观照明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12
招标人:中华世纪坛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华世纪坛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中华世纪坛外景观照明改造工程(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中华世纪坛外景观照明改造工程(二次) 二、工程编号:DH-2012-0903 三、招 标 人:中华世纪坛管理中心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中华世纪坛 2.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②.拟用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安装专业); 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工程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10月12日~2012年10月16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 :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志鹏 电 话 :010-64956207-8004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子邮箱:dhztb@sohu.com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beijing.gov.cn)及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日 相关新闻
评论
|
![]() ![]()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