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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12 15:49:34 | 浏览:1624次 | 来源: | 作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桂平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GG20121004-GP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全自动反冲洗重力式净水器2台;B分标:二氧化氯发生器及脉冲消毒器1套;C分标:水泵及相关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A分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B、C分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以上分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10 月12日至2012年10月 18 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财务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A、B分标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各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投标总报价的1%,交纳方式为转帐、电汇、现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 2 日上午9时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1月 2 日上午9时30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开标厅开,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参加。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闭健健  ;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3398333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2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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