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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城管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16 16:33:30 | 浏览:1565次 | 来源: | 作者: ]
天门市城管局环卫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2]65号、168号)的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城管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其所需环卫车辆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2-40
二、项目名称:环卫车辆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简述
数量
包号
中型扫路车
采用吸、扫结合,湿式除尘,电液集中控制,液压倾翻卸料的作业方式进行路面清扫作业。底盘型号:庆铃NKR77LLL;最大清扫宽度:3 m;最大清扫能力:60000 m2/h。
2
A
高压冲洗车
具有独立的高、低压两套水路系统;采用副发动机驱动高压水泵及工作装置液压系统,底盘发动机驱动低压水泵;高压清洗速度可任意控制。底盘型号:东风天锦160;清洗速度:0~20km/h。
1
中型洗扫车
集扫路车和高压清洗车功能于一体,实现在一次作业中完成清扫、高压清洗、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底盘型号:庆铃700P;国Ⅲ排放;作业宽度:3.15m。
2
环卫生产督查车
车体结构:5门7座MPV,年代款:2012豪华型,长×宽×高:≦4400×1695×1847,
发动机:1.6L。
1
B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A包);B包为所供车辆的经销商;
3.投标供应商(A包)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投标供应商(A包)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并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所投产品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7.投标供应商所供产品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3C认证(如需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8.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A包)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B包所投车辆的经销证明文件;
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含所投车辆的合同);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6日开始,截止201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达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A包25000元、B包1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南桥分理处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所有信息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话:0728-5339357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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