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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17 13:55:50 | 浏览:1477次 | 来源: | 作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亮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综合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计划投资总额:800万元
2.4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的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注册证书,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 17 日至2012年10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 23 16 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5 13:30 时,地点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 人:曹威                          联系电话:1590441147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邮政编码:130041
联 系 人:石堃     联系电话:18243060847           传真: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chwlgc.chinabidding.com
日期: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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