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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SZCJ2012-XC-G-019-A号)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J2012-XC-G-019-A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详见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设备制造商;
2、成套供水设备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C、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成套供水设备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3、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2年11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图纸资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自带U盘领取电子图纸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2年11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11月16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12-65429890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必须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现有系统情况,以了解清楚现场技术条件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设备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
2. 投标答疑会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10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会时间:2012年10月30日13:30
答疑会地点: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供货商需完成所有合同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在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前,由供货商承担所有货物缺失、损坏的责任及风险。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4.项目地点:阳澄湖镇沈周安置小区三期、圣堂安置小区一期 ,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12-6759100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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