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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安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1-13 13:41:57
| 浏览:1481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工程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境内 3、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2】224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发包的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 4、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河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进豫备案证明(本项仅限河南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显示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2012 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 2、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19105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5515519919 传 真:0379-63901881 电子邮箱:cdly2004@126.com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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