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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供排水公司供水水泵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2-28 12:30:55
| 浏览:1286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1、采购编号:LQQS2012-41
2、招标范围:本次水泵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流量为1000 m3/h,扬程为48米的进口或合资品牌水泵2台;配套的控制柜2台;配套规格为150m㎡*3+1的电缆100米;并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竣工验收等。本次预算价为6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地点: 4、要求交货期和完工期: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尽可能短的设备供货期。 5、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能在国内合法销售该设备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其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 (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应享有所提供设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保证招标人不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5)企业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IS014001环境管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设备控制系统所有电气元件或成套电控柜通过国家CCC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2013年1月16日17:00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 逾期不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36625833410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7、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1月16 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伍仟元(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36625833410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注: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投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1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时不予接受。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10、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或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11、本项目具体联系方式: 采购人: 曾先生 联系手机:0578-7761006 代理机构:殷小姐 联系电话:0578-7211977(传真) 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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