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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叶县迎宾大道大修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县迎宾大道大修改造工程已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叶县迎宾大道大修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YZC2013-GB-18 招标编号:ZYZB(P)-[2013]-0202 2.2建设地点及规模:叶县迎宾大道大修改造工程南起北水闸,北至高速路口,长约3139米,宽约21米。需要大修改造内容为路基修整,路面铺设沥青; 2.3计划工期: 35日历天; 2.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投标单位有近3年以来(2010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6、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平(进叶)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1.7、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3.1.8、持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且具有国家认证的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平(进叶)备案介绍信; 3.2.5投标单位有近3年以来(2010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6持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5日-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报名,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施工标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进平(进叶)备案介绍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监理标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进平(进叶)备案介绍信、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 联系人:王小召联 系 电 话:0375-3671589 传真:0375-3670589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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