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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旗县酒业大道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8-21 17:20:03 | 浏览:1930次 | 来源: | 作者: ]
       社旗县酒业大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社旗县酒业大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SQGGZYJY-2013-056
三、采购内容:拟在酒业大道(嵩山路—泰山路)人行道2米花带内安装与路中花带灯型相似型号略小的景观灯59盏(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出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8日)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南隔墙)
5.3、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社旗县城建局三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136084558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3323775598
    

 


                                          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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