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编号:乐政采招标[2013]21号
二、 招标内容:A包: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水设备
B包: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除氟设备
C包: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除氟设备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3年11月6日----2013
年11月1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四、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
六、 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七、 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生产企业;3、A包须具备净水设备生产资质,具备卫生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每包分别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八、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各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 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