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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桂路和G105线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1-18 15:57:44
| 浏览: 2457次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粤府函[2012]113号)和《中山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中府办[2012]34号)的要求,就中山市城桂路和G105线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51-1361ZS00CL2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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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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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851-1361ZS00CL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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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山市城桂路和G105线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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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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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盏) |
建设期 |
质量保修期 |
城桂路和G105线LED路灯节能改造 |
289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路灯安装与调试(含备料期) |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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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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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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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是LED路灯生产企业,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主体方必须是LED路灯生产企业,则协办方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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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本企业生产的替代250W路灯和400W路灯功率的LED灯具,且LED路灯额定功率与现有高压钠灯灯具额定功率对比的节能率须达到5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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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替代250W路灯和400W路灯功率的LED灯具必须是由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外照明)或通过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要求[具体依据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的有效产品【上述LED路灯产品检测报告各项目技术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即①功率因数≥0.95;②灯具(系统)光效≥90Lm/W;③防护等级≥IP65;④替代250W高压钠灯的LED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小于10800Lm、替代400W高压钠灯的LED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小于16200Lm)。提供有效期内的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体系评测得分报告(评测结论为符合进入产品目录要求)及与所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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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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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少有一项或以上的专项LED路灯产品供应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才视为有效,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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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主体方必须是LED路灯生产企业,协办方安装施工企业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确保施工中仍然有效。同一生产企业或安装企业只能参加一个本项目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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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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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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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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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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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双方须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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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以来至少有一项或以上的专项LED路灯产品供应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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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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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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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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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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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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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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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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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11月27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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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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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14:00~14:30
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10日14:30
10.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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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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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8836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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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0067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传真:0760-88220067
网址:www.chinapsp.cn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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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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