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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道路养护设备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2-23 17:26:16
| 浏览:2505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一、采购名称、数量: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采购养护设备 第一包:装载机 1台 第二包:平地机 1台 第三包:前置扫雪滚刷 8台 第四包:抛雪机 2台 第五包:多功能除雪车 1台 交货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和第五包签定合同后1个月,第四包签定合同后45天。 交货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定的管理分局 二、投标人要求 2.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3日至 2013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长春建设大厦1401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800元,第二包800元,第三包1600元。第四包2600元,第五包1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加国内邮费100元人民币。购买时需携带资料如下(复印资料需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 3.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4 2013年9月-至今不少于本项目采购金额三倍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5 2013年9月-至今银行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6 2013年1月-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7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8 近三年(2010-2013年)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9 法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2014年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同时发布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办公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宏国 0431-85379708
招标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401室 办公电话:0431-88018202 联系人及电话:李雪 18686650811
2013年12月23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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