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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和邯郸市将启动轨道交通项目规划
[ 编辑:admin | 时间:2014-04-23 09:53:24 | 浏览:1664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热设施、排水防涝等建设都提出了相关要求。而且,《意见》还明确提出,唐山、邯郸市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谋划并启动轻轨项目。

 公共交通建设  鼓励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

  在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推进地铁、轻轨和大运量快速交通设施建设。

  其中,《意见》明确要求石家庄市要加快推进地铁1、2、3号线建设,唐山、邯郸市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谋划并启动轻轨项目,2015年底前市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要建成1至2条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线路。

  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建设立体客运枢纽、换乘枢纽、充电桩、充电站、加气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公交线路的新建主次干路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到2015年底,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5%以上,改建主次干道道路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率不低于30%,公共汽电车平均营运时速达到18公里以上。

 自行车设施建设  影响自行车通行通道要限期改造

  《意见》专门明确了自行车、步行设施的建设要求,要求各地要树立行人优先的城市交通理念,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新建城市主次干道,要合理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因地制宜设置自行车停放设施;原则上改扩建城市道路不得为了拓宽机动车道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

  对影响自行车、步行正常通行、设施破损、不能联通的通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维修、改造。

  加快绿道绿廊与主城区自行车、步行通道连接步伐,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引导城市居民短距离和游玩出行向非机动车和步行转变。

 道路桥梁建设  建责任追究制解决“无主”桥梁现象

  对于城市道路和桥梁建设,《意见》要求,实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对危桥进行拆除或加固改造。建立城市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解决“无主”桥梁现象。《意见》要求,加大城市路桥养护维修投入,加强运行管理,保证安全运行。加快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桥梁运行期间检测数据,及时更新桥梁档案信息,实现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管理。

  到2015年底,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0%以上,各设区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唐山、邯郸已启动城市轨道项目规划

  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此前,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限一直在国家发改委。

  此次,河北省政府发文明确支持唐山、邯郸谋划并启动轨道交通项目,两地有可能成为全省继石家庄之后第二批拥有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

  据了解,早在多年前,唐山市就已启动城市轨道交通谋划工作。2010年,唐山在新火车站的改造规划中,已经预留出了地铁的位置。

  2012年,唐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2020年)进行了招标,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在去年4月份召开的邯郸市两会期间,时任邯郸市代市长的回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市将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启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计划在2016年前后开建。

  据悉,邯郸市在2009年就开始规划该市轨道交通项目,早期计划建设两条市际轨道交通线路,一号线东起新城区高速客运火车站、贯通人民路全线向西沿邯武快速路至武安市区,线路全长约3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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