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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发布
[ 编辑:admin | 时间:2017-07-07 14:23:26 | 浏览:1705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6日,《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提出2030年前广州建成区八成以上面积要成为海绵城市。
 
新建海绵公园与湿地公园73个
 
     “规划”中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是:打造高密度建设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建设山水共生的岭南生态城市和宜居都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此外,规划近期广州市水域面积率应达到10.15%,远期要达到11%以上;森林覆盖率近期应达到42.5%,远期达到44.15%以上。规划后城市平均热岛强度有所下降。
 
     “规划”中特别提出,城市建成区要建设自然“蓄水”系统。首先,要新建海绵公园与湿地公园73个,结合现有的水库、人工湖等,减轻相关排水分区的排水防涝压力,提升排水防涝标准,弹性适应洪潮与海平面上升。其中海绵公园51个,包括了现有公园的海绵化改造和新建公园。例如,海珠区就要建设广州大道海绵绿地,白云区要建设高埔工业区绿地,而荔湾区的文化公园和越秀区的流花湖公园等都要进行海绵化改造等。
 
50%公共绿地要变成下沉式
 
     对于新建工程,规划也提出众多径流量控制的要求。其中,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不小于500平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可以和生态景观塘、循环水池等合并设置、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硬化地面中,除城镇公共道路外,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比例不低于70%。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中明确提出: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除公园之外的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绿地应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设于绿地内的雨水口顶面标高应当高于绿地20毫米以上;并可以设置能在24小时内排干积水的设施。
 
     如果小区里的绿地大面积变成下沉式的,是否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呢?有规划专家则表示,下沉式绿地到底好不好,关键还是看管理。如果每个小区的绿地都建成下沉式的,整个城市无形中多了很多“储水池”,下大雨时“水浸街”的几率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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